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你好,这要看具体的情况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你好,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确定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你好,农村房屋拆迁采取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及提供宅基地建房,其中被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的,一般按拆一还一的原则进行,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实践中如果觉得补偿不合理,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男方主动提出离婚,那女方可以要求对方补偿,但具体补偿什么可以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商量。如果是因为男方出轨或非法跟他人同居导致离婚,那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进行相应的损失补偿。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女方因为家庭原因也可以要求对方补偿。离婚补偿的范围主要包括物质方面的补偿和精神方面的补偿,而补偿金一般都需要由夫妻两个人共同协商,如果没有办法协商成功,那也可以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定。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你好,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你好,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实践中,如果觉得补偿不合理,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您好,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其次是依法订立的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因此,您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后,不能因补偿或其他个人原因进行要求增加补偿或者其他,只能接受了。
空挂户口房屋动迁并不一定就可以获得补偿资格,这个也跟当地的政策规定有关系,同时也要看家庭的实际情况。有的地方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费用,会按照实际的面积来补偿,也有的是按照人头数量来计算。有的家庭本身就属于贫困家庭,虽然没有实际居住人,但也符合相应的要求,那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获得动迁补偿资格。具体的还是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定,拆迁之前也都会下发具体的公告,可以了解到具体的标准。
具体的话还是需要咨询专业的律师,看您的拆迁地方和政策。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你好,土地征收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土地的补偿、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等,其中,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的,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你好,门面拆迁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等之类的费用,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你好,土地征收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土地的补偿、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等,其中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你好,宅基地拆迁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土地的补偿、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等,其中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你好,一般情况下是直接发放至村民账户的,有的则是先发放给村委会的,然后再发给村民,每个地方都不一样,需要结合当地的政策来确定
如果你在北京那边有房子需要拆迁的话,那么我觉得你就会发了,因为北京的房价是非常贵的呢,然后那边动迁补偿标准也是比较高的,首先会根据你的房屋现有的价值进行一个补偿,然后但是不同地段的房子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地段好一点的房子的话,补偿标准也会高。还会根据你房子的装修来决定的。我觉得补偿的标准的话可以跟当地的拆迁公司进行沟通,争取利益最大化。
拆迁的房子具体看是否已经网签备案,如果已经备案,您再买房,缴税时会显示您还有一套房子,不是首套了您在其他地区买还是算首套,具体细节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你好,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一般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及当地的相关政策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般国家福利性住房是没有补偿的。像公,租房,廉租房,还有一些特殊单位的分房是没有的,具体还要看您的房本或者购房合同再有就是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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