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是:违约金是用以补偿受害方因合同对方违约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合同约定延期交房的,违约方每日应支付购房人已付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所以开发商就应每日支付总房款的万分之三我国《合同法》对违约金的规定基本沿袭了大陆法系的传统,强调违约金赔偿性的理念,同时承认违约金的惩罚性。按照这一理念,我国的违约金可分为“补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3款规定的迟延履行违约金即属惩罚性违约金。此处的“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应当解释为针对迟延履行的纯粹的惩罚性违约金。惩罚性违约金的支付不以违约损失为前提,无需举证损失,更不能依据实际损失的多少,对违约金的数额进行调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相关规定1994年3月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应依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复函》规定:根据当时央行〔1990〕97号通知下发的《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第九条关于银行计扣逾期付款滞纳金的规定,经济合同法及其有关条例中规定的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1996年5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规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1999年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我先理一下你的问题,你定金合同中约定取得房屋产权证60天内支付58.2万尾款这里面取得房屋产权证是指你拿到房屋产权证的意思吧?你的房屋产权证因抵押由银行保管了是吧? 如果是,那么你从银行取回产权证之日起,你的下家就有义务履行约定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并支付尾款,如果超过60日则视为逾期未执行,如果合同有约定则从约定赔偿逾期违约金,如果合同未约定那么按约定俗成的原则,每天按未支付款项的0.05%支付逾期违约金。 如果逾期后你的下家有明显的故意逾期行为,你可以以书面告知的方式催促,并明确在一定时期内如仍不执行,你可以单方解除定金合同,扣除违约金(交易总价的20%)后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合同解除,你可以另行把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1、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像房屋这类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以产权登记为准,也就是以过户为准。虽然你们合同中写明房屋所有权归乙方,但只要没过户,所有权还是在甲方,而并不因为合同上的规定而有变化。2、甲方不过户,违反合同,属于违约行为,你可以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如果不履行,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并承担相关损失,如果合同还有违约金条款的话,还可以主张违约金。3、其实房产证遗失也是可以办理产权过户的,当然需要办理一些手续。遗失只是个借口。可你们没去办,造成现在的结果。总之,如果甲方死活都不去过户,那么房子肯定是要不回来的,只能通过诉讼或协商主张合同违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