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居住用地分为四个种类:一类居住用地是指市政设施齐全以及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别墅等独立式住宅为主的用地;第二类是市政公用设施齐全以及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三类是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四类居住用地,是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
相同点:1.市政公用设施齐全;2.布局完整3.环境良好不同点:1.一类居住用地以低层住宅为主;2.二类居住用地以多、高层住宅为主;3.人数上来说,二类居住用地会更多。
一类居住用地与二类居住用地规划中所指的一类居住用地是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二类居住用地是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一类居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与房管部门所划分的一类地段、二类地段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它与拆迁安置标准无关。
规划有问题。 不是开发区规划小了。 就是规划比例不合理。 短期内解决,就是在工业用地附近规划蓝领公寓、白领公寓、金领公寓集中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