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只取得使 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第二种,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第三种,鉴定为危房的房屋;第四种,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第五种,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第六种,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第七种,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第八种,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第九种,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第十种,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第十一种,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买卖房屋要注意的事项:1、 明确房屋的权属凡是产权有纠纷的,或是部分产权(如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共有产权、产权不清、无产权的房子不要购买,以免成交后拿不到房屋产权证,同时也会引起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特别要注意产权上的房主与卖房人是否是同一个人。在验看产权证时,一定要查看正本并且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此产权的真实性。2、 注意房屋结构二手房的房屋结构比较复杂,需要了解房屋建成的年代、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是否与产证上注明的一致,房屋布局是否合理、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等情况,更要详细考察房屋的结构情况,要对房屋进行实地考察。3、 选择正规中介机构选择正规中介机构是很有必要的,要选择经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已取得执业资质的中介公司,要亲自到中介机构办公场所进行考察。在委托中介机构代理之前,要详细询问中介公司都能确切地提供哪些服务项目、如何收费、未能成交如何退款、买卖双方发生纠纷中介公司有无能力负责赔偿损失等。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