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买卖,请中介介绍买主,需不需要支付佣金?需要支付多少的佣金?-深圳

    佣金肯定是要的,一般都是3个点。如果交易顺利。可以有折扣的。

    2021-01-22 1
  • 农村土地买卖存在哪些风险吗?

    一、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应具备哪些条件?1.权属清晰无争议。2.交易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流转交易的真实意愿。3.流出方必须是产权权利人,或者受产权权利人委托的组织或个人。4.流转交易要符合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等政策规定。二、哪几类土地经营权可进行流转交易?1.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2.其他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3.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的土地经营权。4.其他依法可流转交易的土地经营权。三、可参与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的主体有哪些?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2.具备农业生产经营能力的其他组织或个人。四、不想交易了如何中止流转交易?在交易过程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流出方、流入方或者第三方提出申请,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确认后,可以中止交易:1.农村土地经营权存在权属争议且尚未解决的。2.因不可抗力致使交易活动不能按约定的期限和程序进行的。3.其他情况导致交易中止的。4.中止交易后未能消除影响交易中止的因素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5.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等单位依法发出终止交易书面通知的。6.其他需要终止交易的。

    2020-12-29 1
  • 问下农村土地买卖流程是怎么样的?

    农村宅基地属集体土地,不允许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2020-10-18 1
  • 农村土地买卖合同怎样写?哪位有范本?

    1、农村的土地在用途和流转主体上有诸多限制,比如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就只能做农用地,宅基地上房屋只能本集体组织(本村、本生产队,农业户口)成员才能购买等,单纯的购买农村土地,很有可能导致合同的无效,我建议你不要参与农村土地的”买卖“。另外在实际中往往是假借租地等名义,行买卖之实。而这样你要疏通村两委和干部,还要防治国土资源部卫星的扫描,一旦被认定违规,从法律上,国家政府是可以把你农村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而不给于补尝。2、如果甘愿冒以上风险,请在合同中加注特别条款”如果因政策、法律等上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效,有土地出让方退还收受的金钱 元,并加付 (一般是银行同期利率的多少多少);购买方在土地上兴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并对土地复垦(如果是农用地),产生的费用由购买方自行承担“。防治投资亏损。

    2020-08-08 1
  • 私人土地买卖合同书有谁能给我一份?有没有人了解?

    2020-07-16 0
  • 问下村里集体土地买卖合法吗?

    可以转让,但是不能自由转让,主要受到以下几点的制约: 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 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

    2020-06-24 1
  • 无证土地买卖交易是否有效?应如何处理?

    无产权证二手房(期房)买卖的法律风险与控制虽然房屋在未取得两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前进行交易危险重重,不过高风险往往伴随着高收益,于是诸多购房者往往难以抵制低房价的巨大诱惑,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当然,一帆风顺,获得高收益者不乏其人,然而更多的是高风险的受害者,钱财两空。风险无处不在,只有清醒地认识无证二手房买卖中究竟存在哪些风险,才有可能事前预防至少是有所准备。一、无证二手房买卖之法律风险(一)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之风险卖房人欲出售尚未取得两证的房屋,首当其冲的法律障碍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依照该条规定,卖房人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虽然实践中法院对于无两证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存在不同的看法,有的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认定合同无效,也有的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并非强制性规定而是管理性规定,只是规范房屋权属不能发生变更,不过对合同效力没有影响。其实,我们完全没有必要拘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法律性质的争论,而应该关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对于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作了清楚表明,“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反面言之,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人不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未取得处分权,则合同无效。所谓处分权,是所有权的一项权能,对于二手房买卖来说,卖房人只有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才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而有权处分该房屋(授权处分行为不予考量),由此看来假如卖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前出卖该房屋,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待定,假如发生争议时卖房人仍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则二手房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二)房屋的交付时间、权属变更登记时间不确定现实中无两证的二手房更多的是期房,也就是正在建造的商品房,因此二手房能否按约交付并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直接取决于开发商能否按约交付并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而商品房的建设期限较长,能够如期完工并交付取决于诸多主客观条件,不确定性因素较多,难以控制。(三)房屋质量难以保证现实中无两证的二手房更多的是期房,在建成之前房屋质量如何根本无从判断,这必然为二手房的交付留下了质量隐患。(四)“一房

    2020-05-20 1
  • 问问农村土地买卖有哪些需要注意的?谁能给点建议?

    关注事项主要有流转的期限、方式,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对合同条款有顾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可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转土地的四至、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转方式;(五)流转土地的用途;(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七)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八)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九)违约责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格式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2020-05-18 1
  • 土地买卖的流程是怎样的,请问要缴纳哪些税,比例是怎么样的?-深圳

    土地不允许私人买卖,土地是国有的,个人及集体、单位只允许拥有土地使用权,私人之间只可以是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出售、交换和赠与三种方式。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略作发展,将转让的方式规定为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至于何谓“其他合法方式”,该法没有细说。本书根据土地使用权转让必然导致其权利的主体发生变更这一特点,结合有关立法例,试以转让的对价为标准对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归纳如下:1、买卖。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就是土地使用权“买卖”。下文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讨论实际上也是关于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的讨论,所以说,“转让”有广、狭两个概念之分,当“转让”是广义概念时,它包括所有的以权利主体变更为目的土地使用权的移转行为;当“转让”是狭义概念时,它与买卖具有同样的涵义。2、抵债。抵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价金支付的条件和期限不同而已。在土地使用权买卖时,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和价金的支付是对等进行的,而在以土地使用权抵债时,价金支付在前,所抵之债视为已付之价金。3、交换。以交换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价金,而是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移转给受让人,以此取得受让人提供的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4、作价入股。作价入股介于买卖和交换之间,既类似买卖,又类似交换。说它类似买卖,是因为将土地使用权用来作价,所作之价如同买卖之价金;说它类似交换,是因为土地使用权被用来入股,所得之股如同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5、合建。在开发房地产时,合建与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都属于一方出地、他方出钱建房的合作形式。为合作建房的目的而设立独立法人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对价是股权;不设立独立法人,而采取加名的方式,或甚至不加名、仅以合建合同约定合作各方产权分配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是房屋建成以后的产权。因合建而分配产权以后原土地使用人虽然拥有部分房屋产权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和公用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却不再拥有原来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可视为交换的一种特殊形式,即用地人以部分土地使用权换取房屋产权。6、赠予。赠予是用地人将其土地使用权无偿移转给受赠人的法律行为。以赠

    2020-02-13 1
  • 土地买卖,请中介介绍买主,需不需要支付佣金?需要支付多少的佣金?-深圳

    佣金肯定是要的,一般都是3个点。如果交易顺利。可以有折扣的。

    2020-02-13 1
  • 土地买卖的流程是怎样的,请问要缴纳哪些税,比例是怎么样的?-深圳

    土地不允许私人买卖,土地是国有的,个人及集体、单位只允许拥有土地使用权,私人之间只可以是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出售、交换和赠与三种方式。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略作发展,将转让的方式规定为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至于何谓“其他合法方式”,该法没有细说。本书根据土地使用权转让必然导致其权利的主体发生变更这一特点,结合有关立法例,试以转让的对价为标准对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归纳如下:1、买卖。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就是土地使用权“买卖”。下文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讨论实际上也是关于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的讨论,所以说,“转让”有广、狭两个概念之分,当“转让”是广义概念时,它包括所有的以权利主体变更为目的土地使用权的移转行为;当“转让”是狭义概念时,它与买卖具有同样的涵义。2、抵债。抵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价金支付的条件和期限不同而已。在土地使用权买卖时,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和价金的支付是对等进行的,而在以土地使用权抵债时,价金支付在前,所抵之债视为已付之价金。3、交换。以交换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价金,而是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移转给受让人,以此取得受让人提供的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4、作价入股。作价入股介于买卖和交换之间,既类似买卖,又类似交换。说它类似买卖,是因为将土地使用权用来作价,所作之价如同买卖之价金;说它类似交换,是因为土地使用权被用来入股,所得之股如同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5、合建。在开发房地产时,合建与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都属于一方出地、他方出钱建房的合作形式。为合作建房的目的而设立独立法人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对价是股权;不设立独立法人,而采取加名的方式,或甚至不加名、仅以合建合同约定合作各方产权分配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是房屋建成以后的产权。因合建而分配产权以后原土地使用人虽然拥有部分房屋产权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和公用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却不再拥有原来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可视为交换的一种特殊形式,即用地人以部分土地使用权换取房屋产权。6、赠予。赠予是用地人将其土地使用权无偿移转给受赠人的法律行为。以赠

    2020-01-11 1
  • 你好,我想问一下,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买卖的区别是?

    2019-07-01 0
  • 集体土地买卖纠纷-2004年我购买一块建造农村集体村办公室基地、买卖时候有国土局1996年批文、

    你属于违建

    2019-05-09 1
  • 你好,我想问一下农村土地买卖协议有哪些内容

    2019-05-07 0
  • 已交过土地出让金的土地买卖是否需要再交

    交易时需要交土地出让金的土地性质为划拨,划拨地的房屋每交易一次都需要向国土局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土地级别收取,重庆地区一级地为590元每平米,最低的12级地为80元,每个地方国土资源部门都会根据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对土地划分等级,并根据等级确定各类不同性质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综合用地、工业用地)的出让基准地价。一级为最高,等级越高,价格越贵。但具体怎么划分,划分多少级,各地都不相同,国土资源部门都有专门的文件规定,一般可以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的网站上查到。土地出让金有两种征收方式:1、公有住房改制后的住房,第一次出售的,房本上有”优售“字样,按成交总价的1%征收;2、其它划拨地交易,按土地级别系数*建筑面积征收。土地级别系数在国土局有具体的分级。

    2019-04-16 1
  • 农村土地买卖如何得到确认?

    2019-04-13 0
  • 我们拆迁已完成,拆迁款也全部到账。现在隔壁邻居拿出07年的一张协议,要求我们给他10万是否就是土地买卖?

    对于土地买卖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019-03-21 1
  • 农村土地能卖吗-农村宅基地及农村自留地能自由出让吗?农村土地买卖合同有效吗?

    2019-02-23 0
  • 土地买卖合同-您好!我父亲曾经自己买了土地用于自己百年之后的墓地,现在由于那个村搞开

    委托律师代为拟定

    2019-01-29 1
  • 私人土地买卖应履行哪些法律法规

    2019-01-29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