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工作的朋友们租房子住是很正常的事情,一般房客在租房的时候都会跟房东签订好租房合同,约定好租房日期,如果房子还没到期房客想要搬走的话,可能会把转子转租出去,这样才可以拿回押金。那么转租房不经过房东是否有效,注意事项是什么? 针对这个问题,北京楹庭收集整理的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您。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转租房不经过房东是否有效 转租的房子,不通过房东,最好别租,转租是需要经过出租人同意来的,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法律后果: (1)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关系。同意转租中的承租人为转租人,其与次承租人之间的关系与一般租赁关系并无源区别。 (2)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关系。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关系不因转租而受影响,承租人就次承租人应负责的事由所产生的损害向出租人负赔偿责任,出租人的租金请求权以及解约权应向承租人行使。《合同法》第224条第1款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3)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关系。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次承租人不能直接向出租人履行义务,出租人也不能直接向次承租人行使权利。
1、无不动产权证 若卖方只有回迁协议,并无不动产权证的话,那么买卖双方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是不能够在当地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也就是说购房者即使买了房也可能得不到不动产权证。 另外,产权证是房屋的物权证明,不动产无法取得产权证即不能获得不动产的完整物权,不能合法转让、抵押房屋收益、用益。如:购买没有产权证的回迁房是无法办理抵押贷款的。 2、付款有风.险 许多回迁房的业主都要求必须收取一定金额的订金,甚至先收80%~90%的楼款,作为客人购买该套房子的保证,剩余的在真正过户交易后再付清。这种情况对购买者来说具有一定的交易风.险,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业主也不能保证什么时候能够真正过户。
(1)买期房可能承担——延期交房的危险 实践中,因为开发商的资金问题(如开发资金不到位、抽逃资金、挪用售房资金等)、工程管理问题等原因,有大量的迟延交房、甚至不能交房的事件发生,以致消费者的利益受损。 (2)买期房可能承担——房屋内在品质变换的危险 开发商由于市场信誉和资金实力等方面的原因,对房屋的建筑质量、建筑装饰材料、建筑结构、配套设施等进行了与购房协议内容不符的调换或延迟使用,使购房者蒙受损失。其中最应该注意的是房屋建筑面积的变化,即合同上约定的住房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很大的出入。 (3)买期房可能承担——房屋权属证件无法按期得到的危险 险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有可能使开发商无法按期获得整个项目的房屋权属证件,购房的业主也就无法按期获得房屋产权证件。由此可以导致购房者蒙受产权再转换或抵押融资受阻的危险。 另外,如果购房者选择购房时机不当,还可能会遇到房地产市场下滑,房地产价格下降所带来的损失。
1、多承担费用 部分被拍卖的房屋,可能存在拖欠水电费、物业费、土地使用费及滞纳金等费用的情况,这部分费用算下来也可能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如果买房人在竞买前,没有了解清楚的话,需要买房人自行承担。 2、难入住 根据物权法等法律规定,如果租赁在前、抵押在后的,拍卖成交后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有的业主会在房屋被查封后与他人突然签订一次性10年或20年的租约,导致竞买人不能入住。 3、原房主身份背景不明 被法院拍卖的房产的原房主一般都是欠债不还,或者是因逃债失联而长期在外地的人。一般情况下,法院没有义务告知你拍卖房原房主的身份背景,法院仅对房屋的产权负责。如若被执行人涉嫌犯罪、涉黑或涉嫌暴力倾向,你若竞买了该房屋,不排除会受到原房主的骚扰或恐吓。 4、交房困难 针对被拍卖的原房主来说,如若其主动交出房屋钥匙,则免了交房的麻烦。但如果原房主不配合,则需要法院先联系好公证处、法警等相关人员,强制进行撬锁交房。但法院与公证处的业务都比较繁忙,因此可能需要等待的时间还不短,可能1-2周,也可能需要等待1-2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因此,建议竞拍者事先咨询执行法院的承办法官,竞拍的房屋是否存在交房的困难。
安居工程实施是政府行为,没有任何企业性盈利目的,目前,该房的设计、招标等工作都已完成,施工方即将进场。因施工需要开支,因此建房钱需要由购房者先集资支付,收上来的钱将实行专人专户专账,接受纪委监督,请居民们放心。而对于合同一事,他将把居民的意见带到安居房工作专班会议上供领导决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