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间合同有什么特征?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又称"中介合同"。是指居间人为委托人和第三人提供订约的机会或充当介绍人而取得报酬的协议。(l)居间合同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这种服务表现为报告订约的机会或为订约的媒介。居间合同的标的是居间人进行居间活动的结果,其目的在于通过居间活动获取报酬。居间人的活动只有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起有效的合同关系才有意义。(2)居间人在合同关系中处于介绍人的地位居间合同的客体是居间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实施中介服务的行为。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或当事人一方,居间人只是按照委托人的指示,为委托人报告有关可以与委托人订立合同的第三人,给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在当事人之间充当“牵线搭桥”的媒介作用,并不参加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具体的订立合同的过程,他的角色只是一个中介服务人。只是在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3)居间合同具有诺成性、双务性和不要式性居间合同的诺成性是指,只要委托人与居间人意思表示一致,居间人就负有依委托人的指示进行居间的义务,而一旦居间人的活动取得结果,委托人就应支付报酬,合同即成立,而无需以实物的交付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居间合同的双务性是指,居间合同一经成立,当事人双方均需承担一定的义务。就居间人而言,居间人有据实报告的义务;对委托人而言,合同因居间而成立后他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居间合同的不要式性是指,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居间合同的成立也不需采用特定的形式。如果约定不明确,应当遵循交易惯例。(4)居间合同具有有偿性居间人以收取报酬为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当然要向居间人支付报酬,作为对居间人活动的报偿。不要报酬促进他人订立合同的行为,不是居间合同,而是一种服务性活动,行为人不承担居间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2022-01-29 1
  • 居间合同有什么特征?

    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 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 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居间人所需费用,通常包括在报酬内,居间活动的费用一般由居间人负担,非经特别约定,居间人不得请求偿还费用。但当事人在居间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承担费用的,居间人对其已付的费用有偿还请求权。 居间人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作出有利于委托人的相对人的行为,或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而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时,即使事前约定有费用偿还请求权,也无权行使。

    2021-12-29 1
  • 居间合同有什么特征?

    您好,居间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2021-12-18 1
  • 居间协议和购房合同以哪个为准?

    以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为准,以后面的协议为准。以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为准,以后面的协议为准。以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为准,以后面的协议为准。

    2021-11-09 1
  • 什么是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即为中介合同,指以居间人和委托人为当事人,以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的诺成、双务合同,通常属于有偿性合同。

    2021-09-08 1
  • 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于居间合同都有效吗

    找中介嘛,难道你们是私下签的?

    2021-06-19 1
  • 我们委托中介卖房,签了居间合同三个月,不可抗拒的原因,中介现在起诉法院要求赔违约金怎么办啊

    以劳动合同为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1-04-18 1
  • 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4.30号签订后,当场交付定金。何时能将对方诉上法庭。

     已交定金,定金合同成立,收受定金的卖方不能履行约定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021-01-06 1
  • 请问居间合同的签订流程是什么?-深圳

    居间合同的签订流程:1、中介把买卖双方协商好的价格写在合同上并取得双方同意;2、为防止卖方一房多卖,卖方在签订完居间合同后需要把产权证押在中介方;3、约定过户时间;4、清点房子的水电气,物业费等是否有欠款;5、约定缴税方;6、三方无误后签字;7、买卖双方按手印,中介费公司盖章;8、买方交定金,卖方押证;9、签完结束;

    2021-01-04 1
  • 买方和卖方在中介参与下签订了居间合同,请问如何解除居间合同,需要买方向卖方提出告知书或者通知书并签字吗

    2020-12-05 0
  • 【佳兆业城市广场(一期)】 邻居间的过道、电梯厅这些是精装还是大白墙?

    佳兆业这边过道是精装的,背景墙

    2020-08-26 127
  • 双方在《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中用手写条款明确规定“如乙方贷款因个人原因无法贷款,甲方返所收合同定金”。请问什么情况属于“个人原因”?

    写合同要注意的事项: 一,首部。有当事人用甲方和乙方表示写明合同是日期签定地点和编号。 二 ,正文。引言是写明目的 根据,的规定,经双方的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合同的标的,指当事人的共同指向的对象,可以是货物,劳物,工程项目,智力成果。数量和质量,必须是按法定的标准计量和计量单位。借款和酬金,交付的货币数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尾部。当时人签名,盖章,双方单位的住址,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邮政编码,双方的开户银行帐号。

    2020-07-19 1
  • 我和我先生为共同产权人,我先生作为产权人之一跟买家签订居间协议并收取二万元定金,如果期间有别的人看中我的房子我是否可以正常签约交易呢?

    2020-07-10 0
  • 中介三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但由于其要办理房屋委托公证(为不交税)买方今后发生产权纠纷会因为没有过户而要我承担法律责任

    2020-06-11 0
  • 本人于5月底与中介和房东签订居间合同,约定6月底签订购房买卖合同,交纳了1万定金。无法再买此房。

    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这个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网上签约的程序为: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每一宗交易的网上操作程序应在24小时内完成。

    2020-06-10 1
  • 房地产中介签了一份居间合同,可是合同开头的甲方乙方 在末尾 甲方 乙方 都签字了 此合同有效吗?

    2020-06-10 0
  • 给了房东两万定金,但是在居间协议有效期内,居间协议上没有写明要赔偿违约金,请问我能要到违约金吗

      二手房买方违约该怎么办,  一、二手房买方违约该怎么办  1、在与二手房房主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必须提前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考虑相关的可能结果,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避免对方反悔。  2、为避免因为房主主张房屋为夫妻共有而最后被判定合同无效,买房人应在签订买房合同时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所售房屋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  3、为了了解所购房屋的真实情况,购房者应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最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责任作出书面约定。  4、购房者要了解待购的房屋是否属于不能上市的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农村宅基地所建房屋,如果是的话,建议城镇居民不要购买这类房屋。  二、二手房交付时间是多久  二手房交房时间都是双方约定,一般在主款付完后就可以交接了。如果卖主过了约定期限还不交房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约定了仲裁条款,可以申请仲裁,要求他支付租金、违约金、律师费、仲裁费等。  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且该委托本身的争议与业主无关。开发商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对方。  现在大部分都是开发商委托物业进行交付,开发商主要负责对业主进行身份验证,收取一些遗留费用,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带领业主验房,最后发放钥匙,就算完成了交房的基本程序。

    2020-05-25 1
  • 今年6月份签了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我想咨询我现在存在什么风险?我能否向法院申请继续履行合同?

    二手房买卖纠纷解决措施如下:出卖人就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在合同均为有效的前提下,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原则上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2)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3)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确定。买受人中之一人起诉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出卖人以房屋已转让给他人为由提出抗辩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追加其他买受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其他买受人另行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依据前款原则协调处理。

    2020-05-22 1
  • 您好我8月7日与**地产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上面明确表示卖方在签署合同当日需将房屋所有权证及相关权属证明原件放于居间方处,算不算违约。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的效力是什么?

    2020-05-18 1
  • 你好,我买的龙光城的二手房子,当时签买卖居间合同的时候还.[深圳]

    2020-05-0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