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 属于女方
婚前父母交纳首付款婚后夫妻还贷离婚时如何分割婚前父母出资贷款购房,属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为了说明这个问题,请看下面的案例:2002年5月28日,甲(男)与乙(女)登记结婚。为了帮助二人组建小家庭,甲的父母于2001年10月出资10万元,贷款购买房屋一套,产权人名字为甲,余款40万元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分20年还清。2002年3月20日房屋交付,乙
如果可以证明是婚前出资购入的,算婚前财产。但结婚后,这套房子就已经占用了家庭的购房指标了。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同时男方有过错,需要赔偿你。
你好,购房合同上的名字在办不动产登记时必须有,可以加名,不可以减名
夫妻共同财产
你好,算夫妻共同财产个。
因为合同和产权登记都是女方,视作对女方的赠与,那么房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属于女方. 除非男方父母在出资购房后,与女方有协议说明该房产是赠与女方作为未来小两口结婚用,若离婚男方父母可以要求自己的利益,这种是附带条件的赠与可以获得利益保证.否则就是女方个人财产. 强烈建议不要采取这种方式,对老人来说太不公平了,年轻人即使啃老、即使按中国习俗,也要考虑现在购房出资是一大笔钱,是父母的血汗. 建议房产登记出资人的名字或者男方父母和男方名字为好
男方资产,
您好,按照新婚姻法限定,房屋产权属于男方,女方如后续有偿还贷款记录留存,可以有经济补偿。
是属于共同财产的 后期的还贷是需要共同承担的 婚前最好可以以书面形式写清楚
房屋属于你们夫妻共有财产,尽管首付是你父母出资,但婚前加女方名字的行为视为你对财产的处分,将部分财产赠与给女方,并且办理了产权登记,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属于你们共同财产。
婚前购房婚后办房产证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此种情况将认定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虽然房屋产权证的颁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司法实践中会认为房产证的颁发是基于婚前个人购房行为的延续,并且房屋是由婚前一方个人独自出资购买,所以,此种情况应认定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不宜认定为婚后的夫妻共有财产。 另外,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买房,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以平分为原则。
为避免纠纷,应当公证,以澄清事实。
对于贷款本金部分,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偿还的贷款部分,就应当认定为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还贷,不需要考虑还贷资金来源于哪一方的收入。如果夫妻双方对于还贷问题没有特别约定,一般情况下,可以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对于房产增值部分的补偿,可以根据房屋购置资金的来源及其在全部房价款中所占的比例来考量其分割原则。1、一方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以及其个人偿还的贷款部分,该部分系不动产的自然增值,并非投资收益,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人不仅应当补偿另一方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还应该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尚未偿还的贷款部分,未归还的贷款是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债权,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其对应的增值部分。
婚内购房属夫妻共同财产,正常情况是对半分割。
如果特殊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也可以争取,比如一部分是父母出资等,要看证据和具体分析的。
您好,若您想取得该房屋百分之50的产权,仅仅在房产证上加上您的名字,在离婚时你依然无法取得百分之五十的产权的。您可以与您丈夫签署一份赠与协议,让对方将房屋一般的产权赠与给您,并且办理公证。 因为对于赠与合同,若您在您丈夫签订了赠与协议之后,没有进行登记,则您丈夫还是可以在赠与前撤销赠与的。但您办理过公证后,您丈夫则不得撤销赠与了。若您需要帮助,可以点击购买单次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