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房是不需要交个人房产税。根据土地使用税的相关规定,居民个人自用的房屋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因此,拆迁安置房也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房产税了。拆迁安置房,也叫动迁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的地块、非经营性的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等向具有市区户籍(含从事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如果居民个人的房屋出租的,根据财税相关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卖方)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或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房屋原值-原契税-本次交易所缴纳税等合理费用)×20%。 2、纳税人(卖方)不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也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注意顺序):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税费包括营业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城建税(7%5%1%)、房产税(4%)、教育费附加(3%)。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3.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可在以后期扣除)。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5.适用税率:20%;个人按市场价出租居民住房,税率10%。6.公式 1,每次收入不超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税-修缮费用(800为限)-800(费用额) 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税-修缮费用)×(1-20%)房屋租赁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另外,房屋租赁个人所得税计算也是由管理中存在的两种实际情况决定的:第一种是按照1%的附征率计算的。计算公式:4800*1%=480。这主要是为了方便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三、个人所得税附征率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分地域、行业进行换算。 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换算后的附征率,依据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实行附征。第二种是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计算公式:(4800-800)*20%=80。但是这种计算的缺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所说的每次,按照以下方法确定:(四)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将4800的年所得换算为月所得,是不达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的。这两种方法都是合法的,主要看当地税务机关采取哪种管理方式。
向外出租自家房是否用交所得税说明如下:向外出租自家房用交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规定是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相关说明: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1、房产税:从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房产税减按4%的税率征收。2、营业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以3%的法定税率为基数减半征收营业税。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税额为基数,以区域不同选择不同税率计算缴纳。通常三者加总按营业税的10%计算缴纳。4、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5、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6、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息部分可以进行抵扣。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三)劳务报酬所得; (四)稿酬所得;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并且如果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是你们夫妻双方共同申请,那么也只有一方可享受这项政策。 第九条规定 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并详细注明纳税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号码(无上述证件的,可用其他能有效证明身份的证件)等个人情况。 对工资、薪金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因纳税人数众多、不便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可不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但应通过一定形式告知纳税人已扣缴税款。 纳税人为持有完税依据而向扣缴义务人索取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不得拒绝。
根据您的描述以及北京目前限购政策,您符合在北京购房资格;原因如下:【个人所得税】近期连续 60 个月(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最长断缴不超过 3 个月),且同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明,可申请购买 1 套住房。二者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注:连续 60 个月(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指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税的纳税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 60 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税的纳税人,根据其适用的计税期间,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或上一季度)开始往前推算 60 个月(或 20 个季度)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在这里有两个条件:①家庭唯一住宅,②购买时间超过5年。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家庭唯一住宅但是购买时间不足5年则需要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先缴纳,若在一年以内能够重新购买房产并取得产权则可以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具体退还额度按照两套房产交易价格较低的2%退还。地税局会审核卖方夫妻双方名下是否有其他房产作为家庭唯一住宅的依据,其中包括虽然产权证没有下放但是房管部门已经备案登记的住房(不包含非住宅类房产)。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如商业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地税局在征税过程中对于营业税缴纳差额的情况,个人所得税也必须征收差额的20%。
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注意顺序):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税费包括营业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城建税(7%5%1%)、房产税(4%)、教育费附加(3%)。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3.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可在以后期扣除)。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5.适用税率:20%;个人按市场价出租居民住房,税率10%。6.公式 1,每次收入不超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税-修缮费用(800为限)-800(费用额) 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税-修缮费用)×(1-20%)房屋租赁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另外,房屋租赁个人所得税计算也是由管理中存在的两种实际情况决定的:第一种是按照1%的附征率计算的。计算公式:4800*1%=480。这主要是为了方便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三、个人所得税附征率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分地域、行业进行换算。 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换算后的附征率,依据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实行附征。第二种是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计算公式:(4800-800)*20%=80。但是这种计算的缺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所说的每次,按照以下方法确定:(四)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将4800的年所得换算为月所得,是不达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的。这两种方法都是合法的,主要看当地税务机关采取哪种管理方式。
1、800元以下不用缴纳;800-4000,10%缴纳;4000元以上,20%缴纳。 2、房屋租赁是由房屋的者或经营者将其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 3、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有关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用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增值税,按起征点缴纳。 4、个人房屋出租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12%的税率缴纳房产税、5%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按20%的税率缴纳财产租赁个人所得税。 5、每个月租金应该交个人所得税,税费=(4000-800)*10%+(7000-4000)*20%=920。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