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转商品房费用计算:1、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2、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 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3、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4、契税:1.5%,由买方缴纳。5、变更性质(经改商),必须补交综合地价款,但要在父子直系亲属间变更,契税先交后返还。返还时间为(15天至三年);别忘记在地税那取张契税返还需提交的文件清单变更名字经改商后,再变更回来只需85元工本费,无其他税费。6、经改商后,房本拟在变回原所有权人的,再次买卖交易方式费用较低。因无价差,虽然不满5年,5.5%营业税(买入价=卖出价)为0;所得税按增值20%计算也为0,故只需缴纳1.5%契税。
全额集资房是经适房。全额集资房是集资房一种,也是经适房的一种,是指在集资房建设过程中,全额出资拥有全部产权的集资房。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集资房有如下注意事项:1、集资房遇拆迁有风险。售楼员一般会告诉购房者,他们的楼盘永远不会拆迁等。2、集资房价格便宜但不能办按揭。3、集资房品质较商品房稍低。楼房做工较粗陋,多为毛坯房,少数有简单装修。4、集资房从单体楼向小区发展。早期楼盘多无社区,但南山、宝安均有多个集资房楼盘成片开发,部分社区规模与本地商品房不相上下。5、集资房自有配套不多。多无会所,个别规模较大的社区自有配套较好,有电梯,绿化率也很高。
从中国现行的法律,及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的定义来说,经适房是不能转成商品住宅的。 经适房转商品房是人们一个认知的误区:很多人错误的理解,能进入市场出售的房屋,都叫做商品房;而经济适用房不上市交易,不算商品房。如果要买卖经济适用房,就得先把经济适用房的房屋性质变为商品房。 根据七部委联合颁发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规定,经适房住户,在取得房屋产权的前五年内,是没有完全的房屋产权的,不能直接上市交易。加上政府优先回购等其它政策,经适房在业主获得房产的前五年,是不能所以售出的,这就是人们通常理解的经适房不能买卖的原因。 经适房要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30条做出了规定: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据此规定,取得完全产权之后的经济适用房,就可以进入二手房流通市场,进行买卖交易了。 但是,取得完全产权后的经适房,虽然可以上市交易,其性质仍然属于经济适用房,房屋性质并没有变为商品住宅,这一点,从《不动产权属登记证》中,不动产权性质一栏中可以确认。
公有住房不是经适房,这是两种概念。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公房出售后,产权即归私人所有,即成为所谓“房改房”。而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供应对象为具有当地城镇户口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住房平均面积的60%或无住房的家庭。无住房的、租赁公有住房或廉租住房的家庭,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房有没有面积限制根据国发[2007]24号文件精神,经济适用住房严格控制套型面积。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60平方米,家庭成员3人(含)以上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80平方米。因此,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基本标准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部分的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的政策性住房。由于经济适用住房具有保障性质,购买人拥有有限产权,因此经济适用住房有限制交易期,在期满上市交易前须按一定比例交纳土地出让金等价款。此外,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前不得出租,除购房按揭外不得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