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是普通住房且面积没有超过144平米,就可以依法享受免征营业税待遇。安置房需要5年的时间才可以进行过户,过户前还需要办理土地证才可以拥有全部的产权。如果需要过户,那么就需要缴纳以下的税费:买方应缴纳税费如下:1、 契税:房款的1.5%。2、 交易费:3元平方米。3、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4、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卖方应缴纳税费:1、 交易费:3元平方米。2、 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3、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4、 土地增值税:按照房管局评估价总额的3%5、营业税:普通住宅不满5年(含)转让的,按销售价减去房屋成本价缴纳营业税,满5年免缴。非普通住宅不满5年(含)转让的,按销售价缴纳全额营业税,满5年以上转让的,按销售价减去房屋成本价缴纳营业税。6、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建棚改房单位缴纳营业税需要视情况而定,将自产,并向原居民无偿转让回迁安置房所有权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五条规定,在该纳税人不承担土地出让价款的土地上开发回迁安置房,但不包括回迁安置房所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采用产权调换,即迁一还一,拆迁房按视同销售。现行《增值税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款明确,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如果拆迁补偿费不采用现金补偿,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其计税营业额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予以核定《关于纳税人开发回迁安置用房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号明确,纳税人以自己名义立项,按照11%缴税。
房改房交易不需要交营业税。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是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房改房交易只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和个人所得税。按照商品房的契税和印花税标准交纳。房改房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与商品房相同,只是起算时间上,房改房是以该房产当初房改时,交纳房改价款(购房款)的实际交付时间为起算,需提供当时的缴款凭证作为计算依据,另外,在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原购买价格-合理费用)×20%”的标准计算时,房改房的原购买价格不是以房改时所交纳的款项为计算依据,而是统一核定为4000元平米。 房改房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计算公式为,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房改房在上市出售并且交纳土地出让金之后,其产权性质即等同于商品房产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