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 和1% 买方缴纳) 征收方法:按照基准税率征收交易总额的3%,若买方是第一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若买方第一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 第一次购买和普通住宅同时具备才可以享受优惠,契税的优惠是以个人计算的,只要是第一次缴契税都可以享受优惠。若买方购买的房产是非普通住宅或者是非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3%。 二、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 卖方缴纳) 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 如果是家庭唯一住宅但是购买时间不足5年则需要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先缴纳,若在一年以内能够重新购买房产并取得产权则可以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具体退还额度按照两套房产交易价格较低的1%退还。 地税局会审核卖方夫妻双方名下是否有其他房产作为家庭唯一住宅的依据,其中包括虽然产权证没有下放但是房管部门已经备案登记的住房(不包含非住宅类房产)。 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地税局在征税过程中对于营业税缴纳差额的情况,个人所得税也必须征收差额的20%。
1、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 2、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也就是说:应交个人所得税=(实际成交价格 - 房屋原值 - 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20% 关于对房改房的房屋原值等细节的规定,你可以再详细看一看该文。 3、在实际操作中,税局对于二手房交易大多是核定税率征收的,因为这样简单省事。以广州2008年为例,是直接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计算个人所得税,比如成交价为24万,则要交2400元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