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没有宅基地也不用太着急啊,你自己所在的是哪一个地方根据当地的政策向村委会申请就可以了。当然了,有的地方呢申请下来宅基地以后还需要支付一部分的费用,这个费用可能就是几千块钱不会太多。不过还有一个需要跟大家提醒的,那就是要看看你是不是当地的户口。如果是当地户口,那无条件可以向村委会申请,如果不是当地户口,还得先把户口迁过来。
农村宅基地出现纠纷解决方法有:1、农户双方协商。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2、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申请处理时,应以书面形式写明:申请人、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申请处理的事项、具体要求和理由,并附争议地块示意图。3、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如果乡镇不受理,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若符合受理条件,可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可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4、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老人去世后,宅基地上房屋可作为其房产遗产,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就按照协议来分配;没有协议的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根据我国继承法,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对于房产这种不适合分割的财产,可以协商折价以后进行分配。
根据法律规定,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对于存在两处房产的,起码不能享受宅基地的待遇
办理房产继承就可以过户,具体流程如下: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扩展资料:农村宅基地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的主体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遵循“一户一宅”制,建房的标准不能超过各省市规定的面积。现在,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政策有所放开,但还是严禁非农户口买宅基地建房和别墅。农村宅基地的转让需要下面一些条件:一、转让方和受让方都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二、转让方有超过一套的宅基地,好多家庭都有几处宅基地。三、受让方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本村没有宅基地。四、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宅基地转让必须经过村集体的同意。只有满足上述几个条件,才有可能实现宅基地的转让。建议宅基地转让后,受让方要了解相关政策,要严格执行各省市规定的建房标准建房,以免被拆除。
地永远是国家的,你只有实用权,地上建筑才是你的,你这样的房子不能卖因为没有产权。
其实只要是农村户口,一般都有宅基地,如果我们没有宅基地,可以到当地的政府提出申请,只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就可以了。农村户口实行一户一宅,也就是一个家庭户口,只有一个宅基地,如果我们个人名下没有宅基地,可能是我们的父辈,已经有了宅基地。想要申请宅基地就必须要进行分户,独立门户之后,我们才可以提交相关的申请手续,工作人员会实地考察具体的情况,如果情况属实才会给我们颁发相关的证书。
您好,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为您解答:户口还在不在村里。如果户口迁出,房屋和宅基地被他人确权,补偿就与你们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