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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按照认购书约定的签约时间,去跟开发商协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事宜(必须有这一步,否则,没收定金没商量);2、对开发商提供的售房合同提出异议,即对认购书中没有提到,而售房合同中新增加的条款提出不同意见,使交易不能达成,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合同、录音等;3、要求开发商退定金( 一般不会退 );4、告诉开发商,如果不退,就向房管局( 或住建委 )反映;5、直接向上面提到的部门反映,有些开发商可能会退;6、如果还不退,那就只能到法院起诉了。贴一段已有的判决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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