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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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由于历史的原因,国家公房具有分配给干部职工使用的特点,有些单位没有进行房改,还保留原有使用方式,这样的房屋产权属于国家,归原有国营企业、政府,具体由国资委管理。私人对于国家公房只具有使用 权,没有所有权,所以不允许私下买卖。2. 私相授受或者私下签订购销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3. 公证处不会为不具备产权资格的人做产权买卖协议的公证。4. 私下交易无效,无法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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