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1个回答

  • 64398389_EM314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意见》(青政发〔2012〕43号)的政策规定,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的,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利用自有存量非住宅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的和以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只能出租,不得出售。

二手房推荐

    查看更多二手房

    我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