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小区开发商设计明显不合理(比如露台挡光),虽然在法律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满足一小时日照标准),难道我们审批主管部门不动脑子想想,把标准把握好的同时,做的更好点,让大家都满意吗[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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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trdhtdr_EM838

    您关于居住小区设计不合理的问题答复如下: 部分居住小区的部分住宅户型确实存在刚刚满足日照时数的情况,虽然合法,却无法达到十分理想的日照条件,难以满足人们对于高品质居住条件的要求。为改善城市居住空间,土地局不断优化规划管理,一方面不断优化标准,在2016年修编完成的《青岛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对于居住项目的日照时数做了更严格的要求,所有项目必须同时符合日照间距和日照时数。另一方面,不断严格规划设计方案的专家评审和公开公示环节,尽量打造高品质居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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