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购房合同丢失 已登报声明作废。房产已交付,办理了建行的商贷跟公积金。商贷已提前还了。 现在想知道 补办购房合同的流程。——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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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69809529_EM874

    您好,南京市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回复:登报申明原合同作废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即可。您与银行办理的贷款合同无需变更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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