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和我爷爷家得土地一直他们没种过20年了现在要确权 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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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tiocktb_EM969

    合理弃耕又要田的农户一般都是经济状况较好、较早迁往城镇的家庭。群众和确权的村组干部在感情上难以接受返还其承包权的要求。但根据确权要“长期化”、“固化”的政策,不能因为其曾经抛荒弃种的短期行为,而使其失去这份长久的、要固化的财产权。这里需要做好村组干部的思想工作。一切以政策为准绳。因此,对于弃田后再要田的农户,应分情况进行处置:曾经明确放弃责任田,并向村委会交有申请书、承认书的,在本轮承包期内不确权;对举家迁入设区以上城市的,可动员其放弃要地诉求,收归集体;对举家迁入小城镇的,尊重其意愿,动员其与现耕种农户协商解决,同时予以一定的经济补偿。对于不愿放弃、协商未果的,暂缓颁证,待纠纷解决后再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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