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个回答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8】13号),本市户籍人员可将户口迁移至城镇范围内合法固定住所。即墨区户籍人员,在李沧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迁移落户。
我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