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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08年11月1日起,福州开始实行五年内二手房出售交税改二年内的新政,这主要是指个人所得税。但今天福州营业税新政细则也出来了:自2009年1月1日起,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执行时间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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