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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hgzqgci_EM134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房产不在一地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  由于该公司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因此K公司少缴纳的房产税23万元只能由郑州市的地方税务机关征收;若K公司在郑州市的房产已计提的房产税未全部缴纳,则未缴纳的金额不能在税前扣除,到年终企业进行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予以调整;若K公司在郑州市的房产缴纳的房产税超过按房产余值计算的房产税,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是否有房产出租取得的租金未计入公司收入总额的情形,若取得的租金已列收入,所缴纳的房产税应准予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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