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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ututuu_EM451

    1.我家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价为38万元,购买时首付给了房东23万元,剩余的15万进行了银行抵押贷款!七月中旬首付给了房东23万元,我方口头征得房东同意后,就搬进房子里去住了。但至今因为国家修改房地产政策所以贷款迟迟没有下来,但原房屋主人要求我方承担七月份至今他家所租住房屋的费用,共计7800元!我方应不应该出此笔费用?2.因为国家政策关系贷款预计明年一月份左右能办下来,购房合同上明确有百分之20的违约金!我方涉及到违约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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