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碰到一个棘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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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够棘手的。具体还是得看你们的合同是怎么约束的了。 一般的合同都是这样的: “因买方或卖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如拒不配合提供交易所需资料或逾期办理交易、按揭等买卖相关手续、逾期交付房产、逾期支付房款等无故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则 (1)逾期未超过十天的,违约方须按逾期每日总房价1‰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超过十天仍未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定金责任(双倍返还定金或没收定金)或支付等额于总房价10%的违约金。守约方应向违约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已收之房款应于解除合同发出之日起五天内退还。 (3)若守约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每日总房价1‰支付违约金。 合同未约定明确履行期限的,以守约方或中介方发出敦促履行通知之日起五天为履行期限。” 你的第一个问题,这个要看你审税是什么原因迟了。网签合同有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因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动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二个问题,可以的哦,具体看他们的合同是怎么约束的了。基本上和我上面发的一样。 第三个问题,居间合同很严谨,一般情况下中介方是不会赔偿的。不过居间合同应该有这么一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中介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为买卖双方提供买卖代理服务。如确因中介方过错导致该物业在申请买卖后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买卖方原因或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中介方应当退还已收代理费。” 第四个问题,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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