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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有规定:邻里建筑,应以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为原则。后建者的就不得影响先建者的正常利用。所以只要你不影响他的正常使用,你就可在中间空地上建房。
邻居要在我家小院东南侧(宅基地不是方的)盖二层楼房,房屋紧挨,没有间隔。本来院子就小,如果盖了楼房早上根本就见不到阳光。农村收粮食要在房顶晾晒,他家建房之后,我家也会受到影响。是否有权限制其建房高度?应限制其高度在什么范围内。
现在没有什么明确要求,但建房需要邻里签字同意
这个问题,就是不要太过份,邻里间沟通一下就可邓!
请阅物权法相邻权相关规定
要有一尺之隔。还有就是邻里之间关系要好的,不好容易受影响。;
据我所知,大门前面不能被遮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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