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如果户主是妻子,共有人是我和姥爷,以后会存在纠纷吗
共2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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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是你妻子、姥爷的共同财产,他们两人各占50%的产权。你姥爷的50%产权归他个人;你姥爷的50%财产,在他去世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分(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各个子女)。也可以是他的子女们都放弃继承权,有他的配偶(你的姥姥)继承他的50%,这样你妻子才会得到100%的产权,房产证才可以过到她的名下。 过到她的名下需要去做公证做继承公证书和放弃继承公证书。 做公证书需要的资料:1、所有的继承人都带上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到场。2、该套房产的房产证3、你姥爷的死亡证明4、两个不同单位(如你姥爷单位、街道办、派出所)出具的无其他继承人的证明 另一自盖小楼的收益在法律上的继承权和上述是一样的。 如果他的子女不提出异议,就由你的姥姥受益呗,她老人家也不容易呀,她老人家走后不还都是她的子女的吗,多让她老人家开心开心不是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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