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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政策50年到了只要是居住的,那没什么变化
目前法律上这还是一空白,未来如何鉴定,还需看政策。50年的产权是房屋建筑下的哪片土地(土地属国家所有).土地上的那个建筑物是自己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要区分土地和土地之上的建筑物。
产权到了就补交土地出让金就可以了,这个问题根本就无需担心,50年还是很长的!
具体情况去相关部门问下。
目前(物权法)有明文规定。房屋产权到期只要不是政府征地房子只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就可继续使用。目前国内还没发生一例因产权到期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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