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个回答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款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可是有些公民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和缺乏安全用气知识,违背*规定,只图自己装修方便,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结果导致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我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