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以后,户口迁出还能享受确权待遇吗?_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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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莹

    您好,我是顾问小刘,以下答案可以参考,具体还是以当地政策为准: 1、在当事人迁移户口的类型,是属于符合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二款的规定,全家的户口都迁入设区的市的,原籍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应由集体收回,不能办理确权手续; 2、在当事人迁移户口的类型,是属于符合本条第一款(或者只是本人单独迁移的),全家的户口都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3、在当事人迁移户口的类型是符合本法第30条的规定的: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4、不管是上述哪一种,当事人要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的,都应由本人户籍所在的户口本的户主带上其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集体办理确权手续,并根据工作人员(如:村会计等)的提示,签字确认即可。 具体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 768519359_EM246

    土地确权以后,户口全迁出即不能享受确权待du遇。某个成员迁出,不影响土地经营权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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