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退税的个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的两个条件: 1.个人的出售和新购住房的时间都在1999年12月2日以后,并且出售和购买房屋的时间相隔不允许超过12个月,个人出售住房的时间则以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上代扣税款的时间为准;个人购买的住房的时间,按照下列时间规定进行孰优确定: a.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房产交易已经确认登记的日期; b.头一期房款上注明了的填发日期; c.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了的填发日期。 2.个人出售的及新购的住房均坐落在广州地区的范围内; 注:购买和出售同一套房屋的不享受本系列退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