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2个回答

  • 杨阳

    您好,现在苏州还没有具体实施

  • y70d1l8a_EM482

    房产税,是指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的征收具有以下特点:⑴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能是房屋;⑵征收范围只限于城市、县城或建制镇和工矿区的经营性房屋;⑶对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区别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房屋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征税。我国第一条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税务总局在《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中进一步明确,“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城,不包括农村;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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