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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胡先生

      核算公式为:员工个人可贷额度=员工住宅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15倍,其间:员工住宅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员工办理借款时近12个月(含办理当月)的住宅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12个月内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核算;员工个人可贷额度核算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断定,*不高于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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