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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因购房、分房新立户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承租公房证明》办理。如房屋在抵押状态下,可提供加盖房产交易中心章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户口登记没有凭房产交易中心开具的购房登记证明办理落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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