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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住房公积金区财政已于2009年3月底核定、拨付到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房山管理部。2009年5月开始,区财政将按月核拨住房公积金到各单位,各单位将财政负担与个人扣缴部分按月缴存到住房公积金账户,就可以按月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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