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 业主 条件 政策 物业 我是彩虹新城业主,2009年4月30日拿的房子,符合半年以上18个月以下未入住条件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物业综合服务费应减半收取,物业不执行这项政策,怎么办?-合肥 共0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