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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是不可以的,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借款人应当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中选择一种还款方式,并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作变动。 冲还贷方式是可以变更的,如需变更公积金的冲还贷方式,必须是前一种公积金冲还贷方式满一年后方能更改。具体操作请咨询您的贷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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