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j 咨询-本人外省市城镇户口,公司在职期间2010-06--2013-12,其中2010-06到11-08之间并未给我缴纳公积金,与公司人事确认,[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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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fmrrept_EM139

    外省市城镇户籍的职工自2008年7月开始强制缴存。根据您的情况,单位若2010年6月至2011年8月期间与您建立正式的劳动合同,单位正常发放您工资,您也在职在岗,单位应当为您补缴这段时间的住房公积金。 关于2008年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通知:http:www.shgjj.comhtmlzcfgjstz104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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