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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9442196_EM409

    我们第一时间了解情况,现说明如下:经于洪区房产局小区办调查,绿地老街坊二期小区开发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沈阳绿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该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中约定至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物业公司回复,物业费由业主负责缴纳,物业与开发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中已约定,业主自办理入住开始缴纳物业费。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五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第七十六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如您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申请成立业委会决定物业公司去留。社区工作人员2018年4月3日2点15分向您解释说明。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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