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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租住房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导修建(筹集),以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的标准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住房。2012年,市区斗胆廉租住房公开配租时,按《雅安市城区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雅府发[2007]22号)的规定,申请城镇*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雨城区城区(东城、西城、河北、清江四个街道办事处范围内两人及两人以上的家庭,家庭人口原则上以正式户口中具有法定赡养、抚养及扶养关系的人数计算),其中一人必须具有三年以上正式户口。两代以上共同居住或同在一处居住的一家人有两本以上户口薄的合并按一户计算;(二)无住房(不包括在雅安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一家享受了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或住房安置的城镇和农村家庭)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建筑面积)在8平方米(含8平方米)以下;(三)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四川省居民*生活保障证》的家庭。    按照四川省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部署要求,为创新住房保障制度,加快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结合“4•20”芦山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工作,省住建厅批准雅安市为省内首个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试点的城市。我市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了《雅安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统一为公共租赁住房后,将实行“三统一、一分类”,即统一建设、统一分配、统一管理,在保障对象上实行分类、分层次保障,解决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生活保障家庭)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    按照安排,雨城区第二期廉租住房公开配租的项目,暂定为位于孝廉路19号(纸浆厂宿舍隔壁)的金凤廉租住房小区(792套),这批房源优先用于解决符合第一期规定条件但因房源有限未抽到住房而进入实物配租轮候的387户家庭,剩余房源及迎新街的廉租房并入公共租赁住房统一分配、统一管理。在公开配租时间确定后,具体情况将在《雅安日报》及城区各社区发布公告,请您密切关注。    另外,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如在无实物配租的情况下您可先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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