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个回答
自2016年1月1日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借款职工签订《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冲还个人贷款协议》。系统自动按《协议》约定按月从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中扣划资金冲还贷款,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差额部分再由借款职工进行现金还款。详情请咨询当地
我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