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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hdhhjph_EM331

    7月1日后非本市户籍职工在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职工可以提取在7月1日前缴存的中山住房公积金,职工办理提取时需提交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中山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中山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到中心审批通过后,凭借审核表到中山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转账,中山公积金审批是当场审批的,银行转账时间要咨询相关业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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