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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和所在单位共同缴存的,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财政代发工资单位由财政统一配套,其他单位由单位自行配套缴存。你可以通过单位财务落实单位应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你可以通过单位财务落实单位应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你如果买房可使用你的住房公积金上一年度6月30日以前的余额,提取后不影响你以后的配套资金的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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