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北京 我从2012年11月份到现在公司上班,实习期3个月,这3个月公司没有交住房公积金,到2013年3月份公司将前4个月一起补交了,这种情况到2013年11月份可以算作连续缴存12个月,从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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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74019457_EM01

    目前,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补缴不能视为连续缴存,因此您暂时不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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