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我市以外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住房时,可按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在就业地(外地)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职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明细,可作为主贷人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如你在工作变动期间未出现断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你可以在新旧两个单位累计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你在工作变动期间出现断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需在新单位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后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