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违约被起诉~大侠们救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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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答:租赁期间内,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需经对方同意,对方不同意,需尽量弥补解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违约金和赔偿金不能兼得。违约金的大小主要看当初的定金约定数额,你们估计是约定1个月押金作为定金,那么你提前解约,按照法院判决惯例,最多1个月押金不退,不会支持当初约定3万的违约金。至于房主要求赔偿3万,必须举证你提前解约给自己造成了3万的损失。最终说明一点:法院处理类似合同纠纷,问题的焦点在于押金付了多少,是1个月押金,还是3万的押金,如果你付了1个月押金,你就掌握了主动权,法院不会判决你再赔对方3万。如果你付了房主3万的押金,法院到时候,调解或者是判决,会参照公平角度,让房主退回2个月房租之外的押金,也有可能赔对方的再多一点。总之,法院会保护弱者,不会做出有失公平的判决。再说3万违约金过高,属于不当得利,理应退回。你不必担心过多,房主也只是吓唬吓唬你,让你自觉多付,法院调解或判决都没有直接从你这里直接要来得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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