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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惯例是买房出,房东只认尽收价,如果非要房东给,那房东也会在房价上找回来的
税票打出来是卖方的,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你要房东给,肯定也是加在你的房款里的,这个就跟你在商场买东西一样,他们交的税还不是要消费者来埋单
现在都是卖方市场、所有交易、国家征收的税费基本都是买方承担
是卖方出的,在成都惯例是买方出。
税票打的是卖方的名字,但是成都的惯例都是买方出。
本来是卖方出得,但是一般成都市场都是买方承担了,这个是可以协商的。
惯例是由买方给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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