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7个回答

  • 方仁龙 经纪人

    首先得看房子的情况,是否满2年,是否满5年并且唯一一套住宅。都不成立的话,全税是:契税成交价的3%,营业税5.56%、个人所得税2%,杂税0.5%。如果成立的话,只需要缴纳契税和杂税就可以了,如果只是满2年不是唯一一套住宅的话,就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杂税就可以了。

  • 国少为 经纪人

    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出售、交换和赠与三种方式。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略作发展,将转让的方式规定为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其他合法方式一般包括: 1.买卖。 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就是土地使用权买卖。下文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讨论实际上也是关于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的讨论,所以说,转让有广、狭两个概念之分,当转让是广义概念时,它包括所有的以权利主体变更为目的土地使用权的移转行为;当转让是狭义概念时,它与买卖具有同样的涵义。 2.抵债。 抵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价金支付的条件和期限不同而已。在土地使用权买卖时,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和价金的支付是对等进行的,而在以土地使用权抵债时,价金支付在前,所抵之债视为已付之价金。 3.交换。 以交换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价金,而是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移转给受让人,以此取得受让人提供的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 4.作价入股。 作价入股介于买卖和交换之间,既类似买卖,又类似交换。说它类似买卖,是因为将土地使用权用来作价,所作之价如同买卖之价金;说它类似交换,是因为土地使用权被用来入股,所得之股如同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 5.合建。 在开发房地产时,合建与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都属于一方出地、他方出钱建房的合作形式。为合作建房的目的而设立独立法人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对价是股权;不设立独立法人,而采取加名的方式,或甚至不加名、仅以合建合同约定合作各方产权分配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是房屋建成以后的产权。因合建而分配产权以后原土地使用人虽然拥有部分房屋产权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和公用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却不再拥有原来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可视为交换的一种特殊形式,即用地人以部分土地使用权换取房屋产权。 6.赠予。 赠予是用地人将其土地使用权无偿移转给受赠人的法律行为。以赠予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移转没有直接的对价,它无需价金的支付或财产权利的提供作为对应条件。但土地使用权赠予合同可能会附加其他条件,如用地人在将土地赠予给学校使用时,可能会将土地的使用限于与教育有关的目的

  • 甘侃扬 经纪人

    您好,这个的话交易费是可以收取的

  • 刘善江 经纪人

    要分地方,成都光过户一般就1000

  • 朱涵 经纪人

    契税首套1%(90平米以下),1.5%(90和144平米之间) 契税二套直接3% 个税过五年无二套才没有,否则都有 土地出让金1%(土地性质为划拨有,为出让则没有) 营业税5.65%(未满两年才有) 转让手续费6元/平米 杂费212

  • 苏春梅 经纪人

    过户费买卖双方各三元/平米 工本费100元/人 土地18 测绘20元

  • 冯林 经纪人

    你好2手房上家需要交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下家需要交契税总价的3%印花税千分之五交易手续费万分之五你总需要交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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