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租房一年,时间未满一年房东将房子卖给别人,如果这个时候我选择不在继续住这房子,需要交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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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沫言 经纪人

    按道理说不要交违约金!你可以和原房主谈,让他赔你违约金! 其一,因为在合同期内他将房子卖掉了,如果他之前没征求你的意见就和别人签买卖合同了,那么根据相关规定:房屋出售时,租户有优先购买权,他违反了规定,是会承担一定的责任的,如果你真和他纠,他会很麻烦, 其二,产权人已经变更,属是他在合同期内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他肯定会说新房主同意继续将房屋出租给你,你可以说和新房主续租与否,与原房主没有任何关系,且续租的前提是先于原业主解除原来的租赁合同,导致合同解除的原因是原业主出售房屋,所以责任还在他! 必须要求他支付违约金,他拒付的话,你就和新业主沟通好。把道理讲清楚,让他站在你这边,新业主怕麻烦可定会支持你的,想完胜的前提就是和新业主沟通好!让新业主明白,要想顺利腾空房屋或者顺利的续签的前提是原业主赔付违约金并解除原租赁合同。不知我讲的清楚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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