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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没有出来政策
你好,根据中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续期,应当重新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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