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123栋楼还没有完工。都没有开工。销售告诉延期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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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秋玉 经纪人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徐志勇 经纪人

    区域性质不一样看看什么时候开发的项目售楼处不会给您任何承诺的

  • 徐志勇 经纪人

    这是开发商销售的一种手段请各位注意

  • 杨洋 经纪人

    他们估计也在押房子价格不是特别好他们应该给您个说法的

  • 马良 经纪人

    看看合同上的约定时间,开发商延期交房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 高海 经纪人

    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了吧

  • 贾影超 经纪人

    这个就等等吧延期交房一点说法都没有吗。。。

  • 王今升 经纪人

    目前市场形式不太好,和开发商多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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